去年二月香港青年陳同佳來臺後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並棄屍,經士林地檢署通緝在案。他日前表示願來臺投案,卻聽到蔡英文政府認定其中有陰謀而拒絕,我真感到非常詫異與憤怒。
一條年輕的生命在臺灣被殘忍謀殺而消逝,幫受害者討回公道是普世價值,我們的政府應該負起懲凶緝惡的責任,但卻明顯為了政治上的理由,自我閹割司法管轄權,棄人權與人命於不顧。
陸委會說,要港府把完整罪證交出來,才能讓這個嫌犯入境,這個實在說法太可笑了。陳嫌的犯罪地是在臺灣,罪證都在臺灣,我們檢方早已掌握,並將他通緝,為什麼反而要香港交出罪證來?現在臺灣潛逃在國外或大陸被通緝的嫌犯不少,今後是否都比照辦理,如果不完整交出罪證,就不准入境?
過去民進黨政治人物,一再以維護臺灣主權為名,高調要求政府把在外國被捕的詐騙犯遣返回臺受審。那些人的犯罪地還不在臺灣,被害人都在大陸,就蒐集證據與傳喚證人而言,臺灣並不是最方便的審判地。民進黨人士為何要爭取遣返詐騙犯,卻拒絕願意投案的殺人犯,這是什麼邏輯?什麼標準?
香港音樂人何韻詩在臺遭人潑漆,兩名嫌犯交保,當時蔡英文總統說,「她了解民意對這件事情是有些意見;期待司法機關,能體現社會正義,並保障國家利益」。臺灣校園的「連儂牆」被人破壞,蔡總統也強調,不容許違法行為,對施暴者不會姑息。現在蔡政府卻要拒絕在臺殺人棄屍者來臺自首,讓人好奇,蔡總統心中對正義的標準到底在哪裡?
蔡總統成天喊「捍衛主權」,司法管轄權就是國家主權的高度表現,但在此眾所矚目的關鍵事件上,蔡政府卻要放棄司法管轄權。蔡總統,您難道不知道,這會讓我們的國家尊嚴及主權受損嗎?
蔡總統口口聲聲支持香港人權,力挺「反送中」,現在有機會能伸張受害港人的人權,卻又對嫌犯「反送台」。我必須沈痛地說,如果是為了獲取政治上的利益,想繼續藉此利用「反送中」來做選舉操弄,這樣的政府惡劣之極,只為特定立場,罔顧人命。
臺大法律系畢業、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碩士、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博士的蔡英文總統,請正視這個法律問題,拿出法律人的良心與理智,要求法務部依法處理。